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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沿探索 | 我院教师研究成果在国际信息系统顶级期刊《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发表

发布时间:2026-10-20 

随着网络安全威胁日益复杂,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安全防护职能外包给专业的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然而,安全外包契约的选择面临一个核心矛盾:服务更多客户固然能增加收益,但客户数量的增加会通过安全外部性放大整体网络风险,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不得不在扩大覆盖与控制风险之间进行取舍。传统的契约筛选模型往往将客户视为被动接受者,忽略了契约结构本身对客户行为的塑造作用。

在此背景下,旭日经济与51视频 吴勇副教授与合作者构建了一个博弈论分析框架,首次将契约依赖的客户疏忽行为与内生网络外部性纳入统一模型,系统比较了固定金额赔偿契约(F-Contract)、按损失比例赔偿契约(R-Contract)以及同时提供两种选项的菜单式契约(M-Contract)的均衡结果。相关成果以《Fixed, Proportional, or Menu-based? A Study of Managed Security Service Provider Contracts》(固定费用、比例分成还是菜单式?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契约研究)为题,在国际信息系统领域顶级期刊《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Information Systems Research》(UTD 24种期刊之一)上发表。该研究系统探讨了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MSSP)在固定赔偿、比例赔偿与菜单式契约之间的最优选择策略,揭示了契约结构如何通过改变客户安全行为与网络风险构成,进而重塑服务商的市场覆盖与盈利能力。

  

研究发现,当安全损失风险上升时,高估值客户会从固定赔偿契约转向比例赔偿契约。由于比例赔偿结构使客户在事故中承担更多成本,客户在采纳后变得更加谨慎,从而降低了整体疏忽水平。这一客户构成的变化能够抵消新增客户带来的负外部性,促使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反而扩大客户覆盖并提升利润——这一“细分驱动扩张效应”在纯契约机制或传统筛选模型中均无法出现。

 (“细分驱动的扩张效应”与“外部性驱动的收缩效应”综合作用结果)

进一步分析表明,不存在对所有客户均占优的单一契约形式。最优契约选择取决于安全损失风险水平与两种契约之间的疏忽差距。当两者均处于适中水平时,菜单式契约能够同时改善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利润、客户剩余和社会福利,实现“三赢”均衡,且无须外部政策干预。然而,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的私人最优契约并不总是与社会最优契约一致,文章给出了通过针对性监管或契约干预来纠正福利偏离的边界条件。该研究将菜单式契约的功能从传统的“区分客户类型”推进到“改变网络风险构成”,为网络安全服务治理中的契约设计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不同条件下社会福利与安全管理服务提供商的最优契约选择策略)

吴勇和其博士生姜玉洁为论文第一作者,联合美国圣母大学Mendoza商51视频 Xinxue (Shawn) Qu、中国科学技术大学51视频 杜前舟、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51视频 姜正瑞教授。

原文链接://doi.org/10.1287/isre.2024.1471